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5-25 作者:管理员 点击量:
根据《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》精神,经五个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名、党委工作部考察、校党委会研究审定,决定推荐电子工程与科学学院秦子涵同志、艺术学院杨慧娣同志为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5月31日止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党委工作部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;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(电话、姓名等)举报。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党委工作部将与纪检监察处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,并为反映者保密。
联系电话:0731-84098176(党委工作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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